陕西省总队紧紧围绕党十八大消防保卫战这条主线,狠抓国务院46号文件贯彻落实、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工作,夯实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完善“96119”隐患投诉举报机制,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发动全社会共同整治隐患,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围绕党十八大消防保卫战主线,全面部署开展。为坚决打赢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周密安排部署,严明措施,扎实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推动省公安厅周密部署。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省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制订 “三个确保”、“四个必须”、“五个100%”、“六个到位”措施,及时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专题汇报。公安部“6.19”会议后,省公安厅立即召开续会部署工作,成立了以张恒副厅长为总指挥,厅办公室、宣传、治安、经文保、经侦、交管、警务督察、消防以及铁路、民航、森林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总指挥的指挥部。推动省政府全面部署。积极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取得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全省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王锐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批示:“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到位,大局意识很强。”。宝鸡、汉中、商洛、延安、杨凌示范区等市政府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1个地市政府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推动各级全面开展。部消防局“7.3”会议后,总队迅速召开续会,认真汲取外省的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省11个市(区)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大力推进乡镇,社区村组“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发挥治安、经文保、派出所、经侦等“全警消防”和“96119”作用,不断加大整治隐患的力度。同时,总队成立4个督察组,由总队党委常委挂帅,赴全省11个市(区)检查督导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围绕国务院46号文件宣贯,狠抓各级责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出台后,连续2次向省委副书记、省长赵正永,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专题汇报,省政府迅速部署国务院46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亲自主持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国务院46号文件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与11个市(区)政府主管市长、14个行业部门签订责任书。会后,各市(区)、县(区)政府层层召开会议118次,部署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意见落实工作,逐级签订责任书1300多份。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夯实贯彻落实工作基础。总队代拟《陕西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征求规划、建设、安监、教育、文化、人防、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意见,6次修改完善了主要内容,陕西省率先颁布《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率先出台,为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夯实了工作基础。强力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各级消防责任有效落实。总队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建言献策,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意见宣贯工作,要求各部门在“九个”方面推进工作。省政府组织办公厅、公安厅、安监局等11个省级主管厅局长,成立10个督查组赴全省11个市(区),检查国务院46号文件落实情况,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宣贯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11个市(区)以《实施意见》为抓手,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各市(区)、县(区)中90%以的上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1100多个乡镇开展宣贯工作。
围绕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狠抓执法规范化。坚持法制先行,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建设。颁布《消防产品管理办法》。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制定了《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办法》。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赵正永省长签署、发布了省政府第158令,正式颁布施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隆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全省范围大力宣传。夯实法规制度基础。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十二五”期间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了《陕西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陕西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机制》、《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全省消防监督工作执法例会和网上考评工作,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总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半年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由总队领导挂帅,成立4个检查考评组,赴全省11个市(区)、26个县(区)调阅检查网上和网下执法案卷71份,核查社会单位36个,检查消防技术装备230台(套),督促各地纠正执法问题2000余处,推进基层执法水平快速提升。
围绕开展社会消防管理,狠抓整治隐患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隐患整治机制,延伸消防安全触角,铲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推进“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区)、乡(镇)、行政村(社区)区划,在全省划分107个大网格、1162个中网格和22228个小网格,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各地以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为契机,推进乡镇、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进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在全省各地全面铺开。推动“户籍化”管理。修订了《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各地对照标准重新确定消防重点单位。由原来的6002家调整为17829家;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纳入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当中,要求各地9月底前,全省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要达到30%。各地对重点单位分批次在互联网设置专用账户,建立“户籍化”档案2100多个。公安消防部门对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提高了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加强投诉举报中心建设。与省通讯管理局和通讯运营商协调,经过3次全省调试,11市(区)、83个县(市)全部开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制定了《全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奖励制度,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3起,办结、回复率为100%,得到了部消防局的肯定与表扬,全民参与整治隐患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在全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等四个方面的消防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全省11个支队、100多个大队全部量化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出动监督警力28360人(次),检查单位10700多家,督促整改隐患11830余处。临时查封单位67家,责令“三停”单位75家。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围绕营造宣传氛围,狠抓群众消防素质提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三突出”为抓手,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突出高端培训。提请省政府举办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宣贯国务院46号文件领导干部培训班, 11个市(区)的主管市长、107个县(区)的主管县(区)长、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西咸管委会负责人2000多人参加培训。总队专门邀请公安部消防局领导来陕给领导干部培训班授课,以抓好高端培训促宣传工作开展。突出基层培训。针对社会基层不同群体和行业,分级、分批培训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管理人员5100多人(次),分层次培训公安、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和通信、石油、粮食等行业系统管理人员、消防重点单位法人50多万人(次),以抓好基层培训促宣传工作深化。突出社会消防宣传。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协同省妇联和西安市妇联、文明办、文化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喜迎十八大,送文化进社区,高清电影巡映”活动;抢占媒体宣传阵地,联合省电视台《第一新闻》、《走进119》和省广播电台《秦风热线》等5个栏目,连续播出8期宣贯《纲要》和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意见》节目;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结合关中户县农民画、陕北剪纸、皮影等民间艺术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提示性的宣传,在地铁站、橱窗、旅游景点、城区交通干道、社区和公园等设置宣传橱窗40000多处,在70000多个社会单位设立“三提示”宣传标识,扩大了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来源:陕西省消防总队 作者:魏东 吴永胜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