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南平市消防部队援建41辆消防车,所需资金10540万元,将在今明两年分两次安排投入。
根据福建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精神,厦门市政府、厦门市消防支队积极与南平市政府、南平市消防支队沟通,就援建方案多次召开协调会。根据南平市灭火救援需要,由厦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两年投入10540万元,为南平市消防部队援建41辆消防车。(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陈艳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