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石油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石油库安全保障能力,6月26日至30日,辽宁省公安、安监、发改委、环保、交通运输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石油库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工作。
据了解,7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察工作,全部由主管安全的厅(局)领导亲自带队,选派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6个督察组。此次督察以投入使用和在建的一级石油库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二级石油库为检查对象,督察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方式共对6个城市12家一级石油库和5家二级石油库进行督导检查,督察中,以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督促石油库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并指导石油库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石油化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增设防控流淌火设施和油罐冷却水幕系统,提高消防泵房、消防站和消防通道、消防供配电防护等级,以提升石油库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此次督察共发现各类隐患11项,全部责成相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来源:消防周刊 作者:张缨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