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熊熊大火吞噬。(视界网高雷摄)
2018年12月29日19时许,蔡甸区公安分局新农派出所接到消防大队电话,称蔡甸新农老街一收购厂内失火。接警后,民警周备、谭军、祝见等数十人立即赶到现场,和消防官兵一道将火扑灭。从现场来看,院内100多个废旧轮胎和私家车被烧毁。不一会儿,两名男子王某和杨某赶至现场,他们显得非常着急。
经调查,案发当天16时,来自贵州的男子王某,到汉阳区孟家铺一家4S店喜提一辆东南牌越野车,开心之余便邀约同乡好友杨某前来庆祝。当天18时许,杨某驱车前来,为了给王某助兴,杨某还专门买了几捆烟花。眼看天黑下来,他们便决定将烟花摆放在院内燃放,杨某用打火机将烟花点燃,不到两分钟就放完了。
王某介绍,当烟花燃放完后,并未发现有何异常。随后,王某便邀约杨某一同前往新农老街吃饭,而新买的车*停放在院内,车子旁边是收购的二手轮胎。大约19时许,王某接到厂里老板的电话,称厂里着火了,而王某新买的越野车也被烧毁了。
随即,王某赶回厂里,不过为时已晚,银色的车子被烧成了黑色,而这辆车是王某辛苦打工几年积攒9万块钱刚买的人生*辆车。由于王某刚提新车,驾驶不够熟练,车子还是由4S店的销售人员将车子开到新农的,王某还没有启动过该车,且保险办理后还未生效。
经消防大队现场勘查,初步确定是由杨某燃放烟花时,有火星溅入旁边堆放的二手轮胎内,引发轮胎着火,从而殃及停放在旁边的新车。由于蔡甸新农属于禁鞭区域,而杨某违反《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处以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在禁鞭区域内,严禁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禁鞭政策,保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