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情的电动三轮车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然而电动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生活中,随意在楼梯间、楼道口停放电瓶车甚至充电等行为屡见不鲜,因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火灾也时有发生。
10月6日上午9时40分许,湖州市南浔镇某小区居民楼下一电动车发生火灾。在现场民警和物业人员的合力处置下,火灾被迅速扑灭。
据了解,这辆正在居民楼下充电的电动三轮车突然自燃,随即引发火灾,所幸扑救及时,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但导致停放在附近的路虎越野车尾部受到损坏。经查明,电动三轮车车主朱某是该小区的住户,为贪图一时方便,朱某从自家三楼私拉电线至一楼给电动车充电,竟没想到因此引起火灾。后朱某主动赔偿路虎车车主损失一万余元,并取得车主谅解。
2018年10月6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