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8日17时,广东、广西、海南、湖南、贵州5省(区)消防部队共处置警情3167起,出动车(舟艇)4565辆(艘)次,消防官兵23650人(次),营救2454人、疏散转移11759人。
9月17日8时和18日8时,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强台风“山竹”给广东和广西造成的严重影响,先后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前期派出的工作组就地转为国家救灾应急响应工作组,继续在灾情严重的广东江门、茂名和广西玉林等地实地查看灾情,全力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同时,应急管理部要求中央救灾物资福州、长沙、南宁、昆明等储备库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中央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确保一旦灾区需要,中央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
灾害发生后,广东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启动Ⅱ级救灾应急响应,会同财政厅下拨6000万元救灾资金,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700余万元紧急采购救灾生活物资,发放14万多件衣被、10万多张凉席、1.2万张折叠床以及大量大米、矿泉水等救灾物资,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向玉林等重灾区派出工作组,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救灾资金3500余万元,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目前,灾区救援救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