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在满足现实需要的同时,也对现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力求切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办法》出台后,对我们的生活会有哪些作用以及影响?2月24日,记者采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对《办法》与百姓生活的关系进行专家解读。
在《办法》中,对
“这落实到几点,一个是考核,如果考核发现这点做得不好,会对其评价有影响。对此,《办法》中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其二,《办法》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
那么,造成危害后又该怎么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
采访中,左卫民强调,所有的责任最终都会落实到“人的责任”。“假设一件事情发生了问题,一定是有人来承担责任的。”左卫民说,按照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前,对需要承担相关消防责任的人当然会有责任,这就包括法律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如果要追责,是按照规范来承担,所以说板子会打到人身上是肯定的。”
在他看来,火灾的发生对于社会、个人都是有影响的。火灾发生了,每个人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受害人。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可能产生影响。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人,为了避免受害,每个人都要留意到消防安全。“当然,这并不都是法律强制的,但是作为社会责任应该尽可能注意防范。”作为学者,他认为《办法》的出台对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它强调消防安全,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