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新闻办18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靳威在发布会上通报吉林全省2017至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7年,吉林全省共发生火灾8175起,死亡29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5235.14万元。接警出动14265起,共出动人员136152人次,出动车辆28293辆次,共抢救人员2960人次,疏散人员6704人次,抢救财产价值8亿元。
同比2016年,火灾起数下降了16.69%,亡人数上升了3.57%,伤人数上升了33.3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30.84%。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吉林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靳威称,从去年11月开始,吉林省已累计检查社会单位4.2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6万处,临时查封603家,责令“三停”539家,拘留198人;强化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住宅等火灾防控薄弱区域的消防巡查检查,累计清理楼道内可燃物31.2万处,搬离住宅附近柴草堆垛50万垛,清除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8.9万辆;共排查检查群租房30万套、“三合一”335家、建筑施工现场25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5万处。“圣诞”、“元旦”期间,吉林省集中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靳威在发布会上也明确了吉林消防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即紧紧围绕“两节”、“两会”消防安保工作的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方面继续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批组织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有关负责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另一方面要结合吉林省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切实推动消防责任制有效落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同时,组织对各市州政府2017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结合全省“十三五”消防规划要求,精心谋划2018年消防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全省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紧盯防范重点,统筹组织开展节日消防检查。针对春节、元宵节火灾特点和吉林省消防安全形势,发动各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以火灾高风险场所、“不放心”单位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节日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特别要强化夜间防火巡查,督促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错时”监督检查力度,把警力投入火灾易发多发时段,除夕、元宵节要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举办,严防养患成灾。
三是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示节日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微博以及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通过发布公益广告、提示信息、手机短信和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等形式,普及节日防火和自防自救知识。结合春运高峰,组织力量在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四是强化执勤备战,切实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组织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熟悉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备足应急物资,强化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对于大型节庆活动,制定相应预案并提前演练。节日期间,吉林省公安消防部队将在重要节庆活动、大型商业促销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等,设置临时消防执勤点,实行前置备勤、流动巡防、现场监护。同时,强化对微型消防站和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业务指导,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确保高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调足力量和装备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