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宁浩常说:“作为消防宣传员,深入火场不仅仅是搜集写作素材,更重要的是把灭火救援现场中的每一个细节通过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记录下来。” 担任消防宣传员以来,每一起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中,总能看见他肩扛身背摄像机、照相机与战斗员并肩战斗的身影,他总是哪里最危险就跟进到哪里,哪里最困难就战斗在哪里,全力以赴、尽心尽力用自己手中的“武器”战斗在灭火救援的第一线。
2016年12月16日16时35分义乌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邹宁浩同志并未值班,但他在得知火情后,仍坚持以警情为命令,主动请缨,立即携带宣传器材赶赴火场。为了更好地拍摄到具有强大冲击力、影响力、震撼力的影像,记录下现场真实情况,邹宁浩不断寻找最佳拍摄地点,经过侦查后,最终从1号楼东侧楼梯进入建筑二楼内部进行拍摄。正当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属于他自己的战斗中时,突然,一条橘红色的巨大火舌“轰”的一声从正对面2号楼二楼的窗户中凶猛的窜出,夹杂着炙热的浓烟毒气向他所处的拍摄方向喷射过来,并迅速引燃了该栋建筑二楼的可燃物品。
很快,整个二楼就被无情的大火和浓烟吞噬,突如其来的火情变化,致使邹宁浩直接受到火焰烘烤,并吸入大量毒气和烟雾,晕倒在撤离的路程中,躺在地下的他双手把照相机紧紧的护在胸前。战友们四处搜救发现他后,立即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邹宁浩用生命诠释了他“消防战士的最高荣耀是倒在报效国家的战场上、战地记者的最高境界是倒在消防宣传的阵地上”的崇高信念和价值追求。
邹宁浩常说:“当兵就要当一个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好兵。”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入伍11年来,他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义务献血16次,献血量达5000余毫升;积极参加植树、治水、义务维修、道路清理各种公益活动650余次,2014年,邹宁浩被金华市文明办评选为助人为乐类“金华好人”,2015年邹宁浩被义乌市文明办评选为“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