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州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东莞工业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业园消防验收不合格,部分厂房已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共财产安全,大队监督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消防知识宣传,陈诉忽视消防安全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此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叁万玖仟伍佰元整。经过监督人员的教育,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尽快办理验收手续,确保建筑合法合规。
下一步,襄州大队将逐步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力度,整治力度,严惩此类违法行为,起到“查处一起,宣传一次,教育一批”的效果。
图为被查封的工业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