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虽发生在国外,但其中暴露的问题也值得国人反思。笔者认为,遇到危险事故,不围观应成公民生活常识。
在我国,“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围观陋习屡见不鲜。2013年3月11日,浙江宁波望湖市场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在忙于灭火的同时,还要不断疏散周围群众——这场过火面积不足3平方米的火灾,竟引来千名群众围观;同年9月6日,南宁一女子爬上一栋高楼欲跳下,围观的人群不仅堵塞了交通,还引发了两起追尾事故。
围观者心理复杂,有的人纯属于受“从众心理”影响,这种想把突发事件探个明白的行为虽是人之常情,但它带来的问题也不言而喻。一来人群聚集容易堵塞道路,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不能及时展开救援;二来危险发生后,很可能会发生二次伤害的事故。
不管是发生火灾、爆炸还是交通事故,都意味着可能或已经发生财产损失和生命危险。在这个时候,民众应牢记:绝不能影响救援。若有能力减少灾难造成的损失,或者减少他人的痛苦,则要义不容辞地出手相助;若没能力做到这些,切莫在救援的时候添乱。
笔者在此提醒,遇到危险事件,千万别在现场逗留。远离险情现场,不仅是对救援工作的支持,也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