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省政府于2月29日至3月4日,分六组对各省辖市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考核。其间,考核组听取了各市政府和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年度消防工作档案台账,实地检查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层消防工作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等情况。
2015年,各地通过召开常委会、办公会和调研走访等方式,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层层检查考评任务完成情况。宿迁市政府制定了《消防安全“固本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消防基层基础问题。无锡市人大组织开展了《无锡市消防条例》3周年实施情况检查。淮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专项督办、部门抄告、火灾追责和问题曝光4项制度,保障消防执法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卫生计生、旅游、安监等部门扎实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工作合力。各地火灾事故追责力度不断加大,共对286起火灾进行责任倒查,对22起火灾涉及到的32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坚持多元共治,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不断提升。
组织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彩钢板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季节性防火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近50万处,集中消除了徐州市淮海食品城商贸市场集中区、盐城市盐都区水上集中居住区等360处重大火灾隐患和147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推动1284个乡镇和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建成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407个、微型消防站9321个,4.06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进一步推进基层和单位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此外,各地坚持规划先行,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完成了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政府专职消防队等重点建设任务。各市、县(市、区)和96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了消防规划,新建消防队站31个,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26个,新建消火栓1.3万个,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辆212台、器材装备10余万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