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采购平台 消防员考试模拟系统
 

消防7次电话才切断电路 供电单位赔偿18万元

   日期:2016-04-11     浏览:332    
核心提示:火灾现场电线密布,消防部门多次催促供电单位断电,火灾事故区域的电路却迟迟没有切断,导致延误现场救援。记者日前获悉,济阳县
     火灾现场电线密布,消防部门多次催促供电单位断电,火灾事故区域的电路却迟迟没有切断,导致延误现场救援。记者日前获悉,济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供电单位赔偿事主财产损失18万余元。
 
    张红在济阳县一农贸市场经营着一家副食商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去年9月14日0:16,店铺突然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因现场没有停电,无法开展扑救。0:33,消防部门拨打供电单位服务热线,要求其立即停电。直到1:36,电路才被切断,延误了救火。张红因此将供电单位告上法庭。
 
    当日现场,经消防部门指挥员及中队通信员7次催促,凌晨1:36,供电单位技术人员打来电话告知电路已被切断。法院认为,供电单位断电过程用时超过了1个小时,明显存在迟延断电的行为,应当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张红的货物损失已经无法鉴定的客观实际情况,济阳法院酌情认定,供电单位对鉴定部门鉴定后确定的张红的损失以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为宜,判决供电单位赔偿张红财产损失18万余元。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动态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官方微信  |  新手上路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会员短网址  |  法律声明  |  投稿说明  |  关于消防宝  |  粤ICP备16075420号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