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各地不同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等特点,《目录(2016版)》将全省区域分为I区、Ⅱ区、Ⅲ区三类,三类地区分别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6个方面,列出了适合使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其中,I区共49项技术,Ⅱ区共45项技术,Ⅲ区共37项技术,并给出了各项技术的适用情况。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情况除参考本《目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2016)版》),供全省各地在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参考。《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冀建科〔2014〕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