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与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相关的有以下几条:
二、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六)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和降本增效。重点抓好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完善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采取综合措施,降低企业交易、物流、财务、用能等成本,坚决遏制涉企乱收费,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
(三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做好地震、测绘、地质等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失职追责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