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消防检查学校325家 消除火灾隐患511处
落实系统自身监管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提请各级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严格依法审批,凡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教育部门不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建立火灾高危单位内部监管机构,进一步做好主管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行业内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或联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眼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推进,联合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明确各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自我消防管理水平,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开学以来,支队党委成员带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5次;全市各类学校共新购置灭火器具450具,组织火灾疏散逃生演练76次。
抓好三项检查。
抓好校内消防安全环境检查。联合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场所、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进行详细的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抓好学校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检查。联合安监、公安、教育等部门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防止火灾隐患死灰复燃,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全面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抓好学生租房住宿处消防安全检查。针对部分大学生、中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的情况,联合当地派出所加强学生所租房屋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每个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新学期开学以来,支队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147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199处;检查学校周边单位325家,消除火灾隐患511处。
强化三项举措。
实行防消联勤,提升应急能力。各级消防部门积极对辖区学校及周边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熟悉掌握,并积极帮助辖区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和科学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深化消防宣传,提升防范意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学校开设消防安全知识课堂、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着力抓好学生开学阶段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辖区学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疏散演练,提升自救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开展灭火应急逃生演练,通过实战检验学校处理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学校自身控制初起火灾和师生逃生自救技能。开学以来,支队组织学校及周边环境“六熟悉”49次,开展灭火实战演练15次;1万余名师生接受面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38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消防站,零距离接触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