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消防支队立足辖区工作实际,有效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周密部署,健全标准,推动全州微型消防站建成能用,用之有效。目前,全州重点单位、社区共建成微型消防站455个,其中,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39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60个,共配备人员2208人。
整合资源,破解建站难题
立足“源头”。支队积极向文山州政府、州公安领导汇报微型消防站推进情况,及时成立2个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调研组,深入全州8县(市)开展调研,支队组织35个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拟建站座谈调研,各县(市)先后6次召开微型消防站建设座谈会,推进微型消防站建成455个,其中,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39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60个。
立足“责任”。 按照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执勤训练、考核评价等基本要求,细化站长、队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把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今年来,组织大队人员、基层消防监督员、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深入列管的重点单位和责任社区,指导和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200余次。
立足“保障”。按照 “受益者出资”的原则,采取了“单位出资,消防支持,政府补贴”的措施,争取文山州人民政府下发《文山州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以便推动各级政府对社区(行政村)、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关心和投入,并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2016度各级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状工作内容,以便与其他工作一道落实,同时,将微型建设纳入“三农”规划建设内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一道实现。
因地制宜,创新建站模式
分类推进。全州根据560家重点单位、883个行政村、74个社区和村寨的实际,把全州的微型消防站划分为3类微型站,把建筑标准高、条件好的专职队、企业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在社区划分为一类微型站建设,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标准》相匹配的划分为二类消防站建设,把条件较差、经费困难的社区(行政村)和农村划分为三类微型站建设。
典型引路。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标准》,明确了站房选址、人员配备、器材装备配置、站房标识等。组织专人调研走访辖区重点单位、工业园区、石油化工场所、居民社区及乡镇街道,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合理规划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分门别类培育试点,树立样板。
指导帮扶。要求8个大队加大对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帮扶力度,在建队时“一对一”培训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消防员到消防大队、中队跟班学习、跟班训练等方式,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人员进行指导培训,组织重点单位管理人、网格员、村支书等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器材装备使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培训,目前,全州培训训练60余次、受训人员2000余人。
防消结合,优化站点职能
配备力求标准规范。做到“统一挂牌、统一房舍场室、统一装备配备、统一人员配备”,并配齐车辆装备、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共计7563套,确保站内岗位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到位、器材配置符合标准。
效能谋求一专多能。积极探索微型消防站“一专多能”的路子,打破固定思维,将微型消防站打造成为“防、消、宣”一体准专业化队伍,在明确微型站扑灭初级火灾为主要任务的同时,结合微型消防站分布广泛、熟悉辖区(单位)情况的基本特点,跟进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工作,逐步实现每个辖区、每个重点单位“消防一体”,实现微型站周边区域的防、灭火、宣工作。
运行要求联勤联动。坚持“建、管、用”并重,大队、中队对接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实现统一调度指挥,将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建立协调运行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达到“3分钟到场处置”的目标,立足联动、联训、联勤,督促指导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实日常管理、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提升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