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黑龙江省消防总队采取措施,决定自3月7日至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周密安排,部门联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立即协调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精心策划,共同组织,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宣传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消防产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执法,突出重点。各地在开展消防产品检查时,要严格核查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情况,查验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对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判定,对现场检查判定产品质量无法确定以及判定为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送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依法处罚,严厉打击。各地要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整改合格一起。对建设工程安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一律不予消防验收合格;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非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处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一律由当地质监、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经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此次专项检查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尤其在“3·15”当天,各地要开展一次消防产品主题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宣传点、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图版公告、播放教育片、答疑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识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