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钢铁治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中对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某些在常温、常压下呈现气态的物质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该系统的灭火速度快,灭火效率高,对保护对象物任何污损,不导电,但系统一次投资较大,不能扑灭固体物质深位火灾,且某些气体灭火剂排放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有的性能特点,其主要用于保护重要且要求洁净的特定场合,它是建筑灭火设施中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