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局机关大楼消防电器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001416Z-14-01-C2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局机关大楼消防电器检测项目
采购编号:001416Z-14-01-C22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大厦2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559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采购内容及数量:机关大楼消防电器检测。
采购用途:业主单位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近3个月企业纳税记录、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见竞谈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行为的声明(加盖公章,见竞谈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报价人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有消防工程安装施工类二级(含)以上资质;
4)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4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价单位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大厦2号楼6层(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前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16年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景苑312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确定成交方法和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联系人:王明伟张敏
联系电话:18210619686/010-68001293传真68001293-8023
备注:
1.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邀请书和采购文件。供应商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递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