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新消防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2
项目名称海丰县新消防站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海发改【2015】76号
批复单位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海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所在地区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施工
公告内容
海丰县新消防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新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丰县324国道小路陂段;
2.2规模:新建消防站,其中包括办公楼(含电梯)框架四层(面积5176.55㎡),宿舍楼框架五层(面积1349㎡)及围墙(长度62m,高度2.1m),总建筑面积6525.55㎡,工程总造价12844732.66元;
2.3计划工期:28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截止前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
3.4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材料员)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证书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及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承诺书。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原件核查。资料封面应注明“海丰县新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6报名地点:海丰县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660-66228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0660-6280666
发布人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