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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消防新制定20项工作措施

   日期:2016-02-02     浏览:246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服务长春经济振兴,结合消防实际工作,长春消防特别制定了20项工作措施,简化消防审批受理条件。
   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长春经济振兴,结合长春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实际,特别制定了20项工作措施。其中包括消防“一站式”审批,简化消防审批受理条件,取消消防备案项目等等。

据了解,长春消防将实行“一站式”审批,将市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消防竣工验收、公众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统一纳入“长春市消防办事大厅”,开展“一站式”集中审批,对审批事项做到窗口受理、窗口送达。而在接待受理项目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事项的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消防审批窗口也将提供预约服务,公布窗口工作日程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申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预约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预约审批。同时整合警力加大工程审核、工程验收的人力投入,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工程验收人员提前介入,实行跟踪服务,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在建设工程结束后,力争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

消防审批受理条件也要简化,并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服务的办公场所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备案时,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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