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6年2月1日
招标项目编号:JTZLY160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消防二次供电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4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消防二次供电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院内。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4日,工期1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投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泰安路矿安胡同6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韩科长
电话:0437-50211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艺春城A4号楼四单元201室
邮编:136200
联系人:张娇娇
电话:0437-331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