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防火门窗及室外给水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绍莹
电话:18660526306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
联系方式:0535-854227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防火门窗及室外给水消防工程,HLZB2016S-004
五、采购内容:该工程位于龙口市人民法院院内。施工内容为办公楼消防改造、防火门窗及室外给水消防,合同估算价约120.313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所有投标人开标前须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信用登记(须在“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复审通过);
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咨询电话:0535-89515758951225);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6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张杨
电话:13905458121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2月19日9:0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6年2月19日9:00时,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