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副省长胡家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服务民生”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执行《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切实把“三项消防措施”做实、做强、做出成效,1月15日下午2点,吉林省消防总队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召开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消防服务措施新闻发布会。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紧紧围绕“精简审批事项、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三个方面,认真研究提出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和审批条件、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改进消防审批验收方式三项服务措施。会议发布了吉林省消防部队贯彻执行“三项消防措施”的六项承诺:
一是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贯彻执行三十项措施实施意见》,对涉及的三项消防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负责人。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加强职业良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人、警示人。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50名社会监督员,召开恳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是全程跟踪服务。对国家和省内特殊工程及大型集团连锁企业在全省各地的建设项目实行总队、支队联审制度,提前介入,随时为企业解决设计、施工阶段的消防技术难题,提高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率,杜绝先天隐患形成。
五是做强基层队伍。精简机关服务保障岗位,置换的警力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岗位。
六是强化执纪问责。依法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者和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