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立足实际,统筹多方力量,强化刚性治顽,持续加压奋进,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治理工作列为重点事项,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各乡镇政府、街道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一把手”负责和“约谈”工作机制,将行动分解细化,定人定时定责。县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多部门组成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夏秋季火灾防控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中,我县进一步量化细化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社会单位治理责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各行业部门量身制定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消防大队进一步细化了专项治理20项具体工作措施,安监、文化、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相继开展了养老福利机构、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中小学校、易燃易爆场所等排查整治,对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曝光,坚决采取停、封、拘、罚等强硬手段严查严治,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0次,检查单位200余家,发现隐患 150处。我县还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体系,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14个社区、543个村庄、大中小企业进行排查。
县消防大队动员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坚决做到不漏查、不漏管。共有40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隐患130余条。大队还积极履行消防监管部门职责,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检查督促和服务指导,强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改。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单位309家,督改隐患258处,责令立即改正285处,罚款2.3万元,拆除彩钢板违章建筑4幢,拆除面积2310平方米,政府挂牌督办2家,集中关停3家,拘留1人。积极借助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时间、内容和整治措施,发动社会群众举报违法违章企业和行为。通过出动消防宣传车、组织志愿者走街串巷、消防官兵培训演练相结合等方式,深入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消防监督人员每周半天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