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消防设施改造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6/1/12-2016/1/18
发布时间:2016/1/12
招标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招标内容
受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FJGC-G-2015-154-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消防设施改造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GC-G-2015-154-1
2、项目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消防设施改造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
11消防设备1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67620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5.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8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注册造价师1名或造价员1名。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下载或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1月11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8日18:0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1日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2月01日15:00:00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1、本项目采购人:(*)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账号:
35001870007052517035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