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全省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队建设工作。
该指导意见设定了人员配备、队室设置、装备器材等建设标准,明确了建队主体、岗位职责、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管理模式。以灭早、灭小和“3分钟内有效处置”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平台、社区警务站室及治安联防、保安巡防队伍和重点单位安保力量,采取政企联办、区域联办、物业联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多点布设,建立微型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计划2016年3月底前,全省每个社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建成1个微型队(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队),总量达5000个;2016年底前,市区平均每个社区增建1个微型消防队(各地根据社区规模调整确定建队数量),70%的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队,总量达1.2万个;2017年,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完善队点布局、下达建设任务,消除社区消防力量保护盲区,引导规模较大的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和距离乡镇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农村建设微型消防队,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