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28日,北京消防部门对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
首先,消防联合教育、科研系统主管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具备实验室操作性质的场所单位开展摸排;同时,联合公安内保、文保等部门进一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实名制确定每个科研楼实验室的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组织、抽调专业力量对单位内部实验室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另外,加大对辖区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还要督促有关部门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教职工、学生和科研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根据区域内存放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属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消防部门针对辖区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实际情况,结合其火灾隐患特点,强化对相关场所的调研演练,全面熟悉单位建筑消防安全环境,掌握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方法,提高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