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 中慧招字[2015]1130-1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无 |
乡镇消防车(10辆) |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的授权委托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11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9日8时30分至201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3.方式: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在提供有效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5.定陶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车采购,为确保采购质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2015年12月29日17:00时前缴纳信誉保证金16万元,并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信誉保证金交纳收据,中标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报县政府审批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注:信誉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定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号:4024 7530 0809;户名: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定陶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菏泽市定陶县郜秦路与山南路交叉处东北角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38530611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18553011018
发布人: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