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0724-1501K15N3711
2.项目名称:2015年高明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人民币) |
01 | 消防器材 | 1 | 批 | 580000.00 |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座商铺,电话:0757-88231555、83160060、83160056。
3)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0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com)。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明区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电话:0757-88882121
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德信花苑11座商铺
电话:0757-88231555、83160056、88231555
传真:(0757)83160060
联系人:刘先生、严先生
附件:1、招标文件下载:
2、委托协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