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支队执法人员与市燃气管理办研究并制定了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的;违反操作规程,带患作业的;存在“三合一”现象的等作为重点整治,一经发现,当场予以严厉查处。在整治行动中,支队与燃气办严格按照《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依法依规检查,做到每到一个液化气站,一个液化气经营点,认真细致排查隐患,不漏掉一个必检场所,不放过一处丁点隐患,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事故发生之前。
在联合整治行动中,共检查单位或场所11家,发现隐患13处,责令当场整改7处,依法查处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为危化品场所筑牢了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