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海口市消防支队集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和群租房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期间,支队共联合公安派出所、治安、街道办等多部门检查单位432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8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处罚2家,责令“三停”1家,罚款4万元。
同时,检查人员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和群租房消防安全培训,重点指导排查人员如何排查火灾隐患并指导场所整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指导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或群租房居住人员如何逃生自救、如何报火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消防安全知识等,努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以4个区23个镇责任区为单位,协调镇(街道)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和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的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和群租房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同时,各派出所民警协同社区网格员,按照综治网格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力确保类似场所消防安全。
在为期20天的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问题突出、连片成规模的火锅店、餐饮一条街、餐饮场所与住宅共用一楼梯以及城中村的群租房等,着手开展集中排查整治;10月27日晚,全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各镇(街道办)共组成136个检查小组开展夜查行动。检查过程中,各个检查组重点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使用的钢瓶是否合格,连接软管是否完整没有破损,钢瓶出气口是否有裂缝或损坏,是否存放过多瓶装液化石油气储气瓶,餐饮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餐饮场所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以及泄露、着火的处置方法。群租楼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处是否与疏散楼梯进行防火分隔或采取消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处电线是否敷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群租房内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的材料对房间进行分隔,群租房的疏散楼梯是否能直通屋顶或直通屋顶的疏散楼梯未锁闭;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和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处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期间,支队联合多部门共检查单位432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8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处罚2家,责令“三停”1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