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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2015-11-04     浏览:386    
核心提示:  11月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围绕三个工作目标营
   11月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围绕三个工作目标

营造良好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自2015年11月3日开始,2015年12月31日结束。

此次专项整治将紧紧围绕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强化行业管理。深入整治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严防拉拢腐蚀、利益捆绑消防执法人员,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加强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二是纠治突出问题。切实纠治消防监督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指定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电气防火检测和消防产品,插手消防工程;本人及近亲属违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三是营造良好环境。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领域突出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消防执法环境,营造依法执业、优质高效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升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个步骤八项机制

公开承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专项整治将通过动员部署、交叉互查及问题查摆、回头看、总结等四个步骤,采取交叉互查、档案筛查、信息公开、双向承诺、质量回访、调查摸底、跟踪监督、电话举报等八项机制具体实施。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将组成专门检查组,抽调市属异地消防机构警力,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对象开展“交叉互查”,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效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单位将向社会通报,并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对消防机构人员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人员将向社会承诺,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守法执业承诺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检测维保活动后,要请被服务对象现场填写“服务质量登记卡”;纪检部门将通过函件、电话等形式,对社会单位检测维保情况进行跟踪,对于企业违规执业行为和消防监督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线索,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广泛监督;对于企业违规执业行为,拨打96119举报;对于消防监督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线索,拨打82215221举报。

重点检查14个方面

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优质高效

专项整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机构执法人员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企业重点检查七个方面:是否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是否冒用公安消防机构名义及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技术活动,是否按照资质等级和范围对单位开展检测维保等技术服务;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检测、维修、保养;是否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根据《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七个方面:是否违法要求单位进行电气防火和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其检测维保活动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是否接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违规插手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的招标采购,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服务提供商、产品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是否有设立、参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否违规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是否有利用职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消防产品监督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有近亲属在职权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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