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工程内容:供方负责本工程输煤系统全部完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装置和配件,其中包括自厂区消防管网起(含接出三通)的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中有关的控制
阀组、前后隔离阀、喷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管道、管道过虑器、支架等设备及配件。
供方负责本工程主机油箱全部完整的自动灭火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装置和配件,其中包括自厂区消防管网起(含接出三通)的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以及其中有
关的控制阀组、前后隔离阀、喷嘴、压力开关、管道、管道过虑器、支架、泡沫罐等设备及配件。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政府部门验收。
项目总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15日竣工,总工期180。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
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
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2.2.2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5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未曾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3.3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10月30日8:30起至2015年11月3日17:00止,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购买招标文件时,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的售价,以免影响招标
文件的购买。
3.4.2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4.3招标文件费:2065元。
投标报名: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下载投标申请表格进行投标。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丽 周永强
移动手机:18010460306
电话:010-81374600/010-81374609
传真:010-81374609
邮箱:18010460306@163.com 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