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见怪不怪”
位于响水县境内的盐城巧丽袜业有限公司,建筑面积842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米,整个厂区都以生产车间形式整合。由于厂区建设年代久远,一些老旧的消防设施已经损坏,厂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点“比比皆是”,员工早已“见怪不怪”。
今年初,辖区大队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袜业公司存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排烟设施、未进行防火分隔等多处火灾隐患以及违法行为,经大队集体商议,将袜业公司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上报至县委、县政府。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由于自身的原因,袜业公司的整改工作迟迟不见效果,在夏季消防检查过程中,盐城市政府将该公司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随后的3个月,尽管整改难度较大,但面对“一日不消除隐患、就一日不得动工”的压力,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出资130余万元彻底整改祸患。国庆节前夕,在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袜业公司彻底消除了火灾隐患,摘下了重大火灾隐患的“帽子”。目前,袜业公司已经实现安全开工营业。
纠正“细枝末节”
前不久,建湖县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发现建阳镇王桥村的温馨家园养老院存在几处明显的火灾隐患,如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宿舍办公区域吊顶使用塑料扣板搭建、宿舍内的线路铺设未进行穿管保护。联合检查组现场对养老院办公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限期整改隐患。
建湖县政府对消防部门的汇报极为重视,即刻全面启动养老院重大火患整改工程,同时抽调街道及社区的相关同志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院内的隐患整改具体实施工作。
一个月后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的安全标准达到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规范,满足老人安全生活、出行、活动的总体整治要求。
消除“固症顽疾”
快捷酒店因其价格相对适中、住宿便捷,渐渐成为人们出行入住的首选之处。位于盐城城南新区的潘黄城市之家酒店,因为在1楼北侧安全出口处设置栅栏、封闭3楼南侧安全出口被戴上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帽子”。经区政府研究后,将其列为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限定隐患整改时间为1个月。
针对酒店存在的问题,城南大队监督员李玉震多次上门服务指导,酒店则根据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日前,酒店已将2处隐患消除,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经营者陆植荣说:“这下酒店安全了,我们的生意才能更好经营下去啊。”
盐城消防支队支队长吴剑表示,“重大火灾隐患一直是政府管控的重点,只有形成部门间的合力,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才能切实消除火患;同时要强化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只有消除源头隐患,做好预防与日常监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才能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