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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消防栓行为属于违反《消防法》

   日期:2015-10-20     浏览:1788    
核心提示:    进入秋季,空气干燥大风天气多,火灾高发。一旦有火情发生,如果这些问题消防栓无法使用,会延误灭火最佳时机。  河北
   

 

  进入秋季,空气干燥大风天气多,火灾高发。一旦有火情发生,如果这些问题消防栓无法使用,会延误灭火最佳时机。

  河北区源泉路距金钟河大街路口约200米处,便道上有一排消防栓,第一个消防栓出水口的两个金属截门盖连同防盗铁链一起丢失;第二个消防栓的阀门盖丢失,无法用专用工具打开消防栓取水;第三个消防栓不但截门盖丢失,且消防栓的根部被撞裂,正向外冒水。随后,记者来到河北区中山北路。在诗景颂苑小区围墙外,发现有4个消防栓的出水口截门盖被拆走。而在解放北路与开封道交口附近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一个消防栓被黑色塑料包装物包裹得严严实实,只留下顶部截门口,栓体两侧的出水口均被黑色塑料袋包裹。在南开区咸阳路天泰花园路段,有不少消防栓被车辆围得水泄不通,消防车根本无法靠近取水。

  目前本市中心城区的消防栓遭损坏情况主要包括:被机动车碰撞;偷盗消防用水和消防栓的铜部件;建筑单位用建筑垃圾填埋消防栓以及人为故意破坏等4种情况。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说:“一个消防栓的成本约在几千元,连同配套的阀门窨井、弯头管道等,价格不菲。”

  公安消防部门的防火监督员表示,消防栓作为消防部门救火取水的消防基础设施,在灭火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消防法》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人为损坏消防栓属于违法行为,呼吁市民共同维护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和供水部门呼吁,消防栓是城市必不可少的公用设施,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市民如发现有人行窃或破坏消防栓,应该及时制止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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