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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日期:2015-10-16     浏览:250    
核心提示:  自今年9月起,民政部和公安部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这是记者15日
   自今年9月起,民政部和公安部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这是记者15日从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的。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在会上指出,民政服务机构点多、面广、线长,服务对象情况特殊、数量众多,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5·25”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为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民政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决定从2015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专项治理的范围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优抚医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为主。将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当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

  同时,民政部、公安部还联合下发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和禁止行为等十个方面,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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