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10005
采购人名称:唐县消防队
采购人地址:唐县向阳北大街交警大队西邻
采购人联系方式:廖勇0312-564008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瑜0312-3018869
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
采购用途:采购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
项目实施地点:唐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出厂标准,须具有国家级试验报告(如是代理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厂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单位报名。
5、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以报名时间早的为准。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级试验报告(如代理商须出具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6
时刻说明: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完成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