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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安消防2015年第二批车辆装备采购招标

   日期:2015-10-10     浏览:285    
核心提示:  一、招标条件: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2015年度第二批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
   一、招标条件: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2015年度第二批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2015年度第二批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

2.2标包划分:共分为7个标包(车辆包件:01-01至01-05,装备包件:02-01至02-02);

包件:01-01压缩空气泡沫车1(整车原装进口)(2辆);

包件:01-02压缩空气泡沫车2(整车原装进口)(4辆);

包件:01-03抢险救援模块车(2辆);

包件:01-0418吨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整车原装进口)(1辆);

包件:01-05干粉-多剂联用消防车(2辆);

包件:02-01无线遥控水/泡沫两用炮(原装进口)(6台);

包件:02-02遥控炮(14台);

2.3投资总额:约5623万元

2.4供货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供货期要求:国产组装车辆不超过180天;原装进口车辆不超过365天(含随车器材);装备器材不超过90天。

2.7投报标包要求:投标单位在符合投标标包资质要求的情况下可参与任何标包的投标。

2.8招标编号:ZYZB-2015-100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外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国产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进口车辆产品若在开标前不能提供,需承诺在车辆交付时提供,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3.4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相关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3.6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与雪松路交叉口莲花街11号院纽科企业1号楼D座506室)报名。

4.2报名时提供资料:

4.2.1生产厂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国产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不含包件02-01,02-02);(6)包件02-01需提供相关海关检验检疫证明(关单),包件02-02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7)企业开户行许可证;(8)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书);(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企业简介;以上相关资料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4.2.2代理商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劳动合同;(2)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开户行许可证;(7)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8)企业简介;(9)包件02-01需提供相关海关检验检疫证明(关单),包件02-02需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10)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企业简介;(11)所代理产品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产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不含包件02-01,02-02);以上资料第(1)—第(10)项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第(11)项需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厂家公章的复印件2套。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接招标代理机构正式通知后5日内,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D座506房间。

5.3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侯科长

电话:0371-68581057

8.2招标代理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5层D506室

邮编:450000

电子邮箱:sky6859@126.com

联系人:朱先生、张先生、冯先生

电话:0371-60965951

传真:0371-60621320
  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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