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封新区(金明)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DZB-2015-419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
A包 |
重型泡沫消防车一辆(含随车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投资额:约130万元 |
B包 |
25m登高平台(云梯)车一辆(含随车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投资额:约150万元 |
谈判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09:30
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刘铁军、高新艳、王斐
见证人:李胜
成交供应商名称:
A包: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成交金额:128.5000万元
B包: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47.5000万元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采购人:开封市金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