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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二次招标

   日期:2015-09-01     浏览:360    
核心提示:  一、采购人名称: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昌乐县新昌路南首联系方式:15963661016  二、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德誉久恒
   一、采购人名称: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昌乐县新昌路南首联系方式:15963661016

  二、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德誉久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创业街东首联系方式:0536-299021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CLZC-2015-A040404-ZB001

  四、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多功能主战泡沫消防车1辆(整车进口)

  交货期: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交货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或销售大功率泡沫消防车的独立企业法人;

  3、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时间:2015年08月31日—09月07日方式:自行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4日09:00

  七、开标日期:2015年09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536-2990218、18253650009

  九、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31日—09月0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其他: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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