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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州就消防“一法一条例”开展检查

   日期:2015-09-01     浏览:194    
核心提示:  近日,云南德宏州人大派出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华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就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
   近日,云南德宏州人大派出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华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就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梁河县南甸宣府司署、盈江县罗马假日娱乐城、陇川县章凤敬老院、瑞丽市宏盛商业城、瑞丽市公安消防大队、芒市遮放专职消防队多家单位及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分别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华对德宏州的消防工作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指出,当前全州消防工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仍很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和社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薄弱,消防基础设施不达标,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火灾防控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消防经费保障不足,队站建设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极大困难。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杨庆华要求,要大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努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网格化”建设;要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机制,开展消防宣传和对弱势群众的安全援助,切实扭转农村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二是要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评估消防安全状况、发布有关信息,督导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协调解决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三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急需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的排查整治力度。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要努力构建协同攻坚格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监、教育、文化、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行业部门在社会火灾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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