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BZS740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大涌大队逃生气垫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396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为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大涌大队逃生气垫采购,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经营权;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5时0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九、谈判时间:2015年9月2日15时00分开始。
十、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大涌大队
电话:0760-23189681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话:0760-88361935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邮编:528403
E-mail:0760333@163.com
联系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