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深刻吸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避免和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易燃易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对所有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品的单位和场所,重点包括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点,居民燃气供应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输送管道、储存仓库和运输企业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制订周密严格的措施,开展“拉网式”的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