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对事故区域的三处入海排海口全部实现了封堵,杜绝了事故废水对海洋的影响和对水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对现场隔离区的雨水口、污水口、污水处理厂、海河闸口等进行了不间断的监测,事故区域的周围设置了围堰等等,共采取了五项措施。
1、事故区域周边设置围堰,将事故区域与外部隔离,确保雨水不会溢流出事故区域。
2、针对人们担心的氰化物的特征,事故区域雨水、污水、外排水全部用水泥进行了封堵,确保区域内各类废水不会排入外环境,确保区域外水体和渤海的环境安全。
3、事故区域外的雨水、污水管道内的废水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新设置的应急废水装置,采取强氧化等方式对废水破氰处理后,再排入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的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深度处理。
4、对现场隔离区内的水坑、水塘、明渠等低洼汇水区内的高浓度废水,由专用罐车收集后送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5、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处理的工艺基础上,在前端增加废水处理应急装置,实现对废水的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