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担任组长的消防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现实斗争、落实不断细化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行动。党政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解决各村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镇村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基层消防组织运行等重大问题。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经发办、教育、村建等行业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新格局。
三是着力群防群治,逐级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督促各类社会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镇、村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综治办、安监站、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小单位场所及村民楼房、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发动群众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派出所发挥点多面广、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时刻宣传消防安全。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全面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海报、飞信平台、LED等媒界,向全镇公告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消防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公布不良行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派出督查组对各村各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凡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工作效果差的,将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实施约谈。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单位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火灾事故、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