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支队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违法企业实施重大消防行政处理决定时,坚持以公函形式告知隐患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消防部门的函告通知后,通过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共同研拟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推进进度表,并进行工作量化和任务分解,按照统一方案各自组织实施。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消防安全问题,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有效规避执法纠纷。如在整治城乡结合部、密集棚户区内普遍存在的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等严峻问题时,接到消防函告通知的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行动,高效运转。由安监部门会同辖区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封堵安全漏洞;由住建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建设临时消防水源以防不测;由责任社区会同辖区公安分局强化流动人口监管减少致灾因素,并积极组织居民开展自防自救模拟演练;消防与司法部门人员协调,宣讲消防法律和火灾危害,开展针对性教育,使老百姓充分理解政策,积极配合工作,有效避免执法矛盾和纠纷,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同时,通过消防安全函告制度,主动提请人大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对火患整改工作的评议、批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支队,使消防部门及时发现隐患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有阻力、有难度、有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邀请人大跟踪执法过程,既提升了消防执法公信力,又促使广大消防监督员自觉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