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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锅炉改造项目招标

   日期:2015-07-27     浏览:318    
核心提示: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业园中队锅炉改造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锅炉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业园中队锅炉改造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锅炉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区,拆除原有锅炉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本次采购的锅炉为1台冷凝模块锅炉(N5PK500-SP),含循环水泵、膨胀水箱、电控系统、补水泵、法兰、蝶阀、管材等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业园中队锅炉改造项目冷凝模块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天(日历日)内提交设备基础图纸和技术文件并送招标人及设计单位审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全部供货至施工现场(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制造商;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5年7月26日至2015年7月30日19:00止,每天10:00至13:00,16:00至19:00(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2室联系。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发布。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何坤联系电话:0990-6246657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990-688218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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