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长招采询字[2015]03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移动式排烟机、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移动照明灯组等抢险救援器材。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7月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长葛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7月21日
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示日期: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及一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卫公路2597号第11幢203室
项目成交金额:32000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葛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703740901
集中采购机构: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4-6189667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